位于卢龙县县城南门里。幢高10米,上下共6级。下有须弥座,外围8根雕龙柱。下一级刻金大定十一年(1171)《平州石幢记》;二级刻《大佛顶尊陀罗尼经》、《迹神迹咒》;三级刻《千手眼大悲咒》、 《西方弥陀咒》;四级刻明万历二十八年(1600)《北平石幢记》,五、六级刻佛像。幢身为八棱柱形,顶为仰莲托珠式。各级问为盘盖,上饰莲瓣,下琢重檐,间镌飞天,挑悬角铃。四周以石栏板环绕,栏柱12根,柱身雕云龙,柱头上饰石狮,12块栏板,4块雕龙,8块雕人像。石幢体态玲珑、古朴。始建时间无载,金大定十一年(1171)重修,明万历年又有增补。1976年7月28日,唐山大地震,幢顶倾地,幢身东南斜。1980年,河北省文物局拨款修葺。1984年,再次拨款,加修外围铁栏杆保护。
门票价格: 尚未公布
具体位置: 河北省卢龙县县城 |